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,12月10日,集團舉辦“憲法進企業(yè)——法治國企講堂”活動,集團黨委委員、副董事長劉洪濤主持并講話。
活動邀請北京市京師(德州)律師事務所律師徐金星,從憲法根本大法的權威性出發(fā),講述憲法的根本法地位;以憲法對國有企業(yè)、國有經(jīng)濟的規(guī)定為切入點,講解國家對國有企業(yè)的支持與要求,闡述憲法對國有企業(yè)健康有序發(fā)展的保護作用;從民法典入手,講解了民法典對營商環(huán)境優(yōu)化和改善的促進作用,重點突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保證合同等合同條款的新變化?! ?/span>
劉洪濤指出,我們要切實感受憲法尊嚴、強化憲法觀念、提高法治素養(yǎng),自覺做憲法的忠實崇尚者、遵守者、捍衛(wèi)者。要加強學習法律知識、形成法治思維、培養(yǎng)法治意識、樹立“法治國企”基本理念。集團將進一步弘揚憲法精神、尊崇社會新風尚,逐步形成“尊法、守法、學法、用法”的文化氛圍,以正確的理想信念、價值理念、道德觀念,深入推進法治國企的建設進程。